根据国务院《地名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经专家论证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、县民政局批准,现将泾洋街道辖区一条道路命名情况予以公告。
学府西路:位于泾洋街道河西社区,起点:沿山路,经河西社区办公室、周家营街,止点:县体育运动中心西墙。道路东西走向,长0.15千米,宽6米,水泥路面。因道路旁紧靠学府花园小区西侧,结合小区名称,区别已命名的学府路,将此路命名为“学府西路”。
周家营南巷:位于泾洋街道河西社区,起点:周家营街,止点:学府西路。道路斜插,长0.1千米,宽4.5米,水泥路面。因道路在周家营街斜方,紧靠河西社区办公室,将此巷命名为“周家营南巷”。
学府东巷:位于泾洋街道河西社区,起点:学府花园2期东侧,止点:体育运动中心西墙。巷道长0.1千米,宽4.5米,水泥路面,因道路在学府花园小区东面,故将此巷命名为“学府东巷”。
小吃巷:位于泾洋街道北门社区,起点:北新街中段(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),止点:秦茗街中段。巷道长0.3千米,宽4米,水泥路面,该道路建成于2000年前后,当时大量下岗职工面临就业难题,我县为响应国家“再就业工程”,打造了这条以小吃、餐饮为主的创业街区,故将此巷命名为“小吃巷”。
批准后的标准地名从公告之日起享有地名专有权,受国家法律保护。公文、证件、广告、报刊、媒体、网站、标志牌等必须使用标准地名。未经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、更名;对擅自命名、更名,公开使用未经批准的地名或未规范使用标准地名的,民政部门将依法处罚。
特此公告。
镇巴县民政局
2026年4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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